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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拆迁安置党支部 “四个不得”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 通讯员 王丽 李燕

近期,区拆迁安置党支部开展全体党员党风廉政集体谈话活动,活动要求全体党员在房屋征收工作中严格做到“四个不得”。

一是法律的“高压线”触不得。法律的“高压线”,不管是谁都不能触犯,每一名党员干部在扑下身子干工作的同时,要时时抬起头来“看一看”法律这条“高压线”。要眼中有法律,心中有畏惧,要远离腐败深渊,做清正廉洁、群众信赖的干部。

二是纪律的“警戒线”碰不得。党员干部无论何时都必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决不能凭自己的个人意愿和想法,乱搞“小团体”、“小圈圈”,更要严于自律,洁身自好,严格执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是身边的“隔离线”越不得。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在自己身边拉起一道“隔离线”。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加强对个人的“社交圈”和“生活圈”的净化,自觉抵制私心杂念,做到“五官”端正:手不长、腿不懒、嘴不贪、耳不偏、眼要明。

四是监督的“防护线”踩不得。要把群众监督作为一道无形的“防护线”来正确对待,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勇于接受群众监督,敢于接受群众监督,更要经得起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