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谭笑
父亲离世不久,亲姐弟便为财产对簿公堂。近日,淮阴区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因财产分割产生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系同胞姐弟,其父亲于2016年6月意外去世,身后留下一笔抚恤金。按照农村习俗,父亲去世后,儿子操办了丧事,母亲也一直居住在儿子家里。但是在父亲的丧事操办结束后,作为子女的原、被告双方,却在赡养年迈的母亲和分配抚恤金上产生矛盾,两位姐姐更是直接一纸诉状将其同胞弟弟诉讼至法院。
庭审中,作为姐姐的两名原告与作为弟弟的被告就办理父亲丧葬事宜的开支、收取的礼金是否应共同分配的问题争执不下,对于抚恤金更是各执一词。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关系,多次耐心调解,可双方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无奈之下以判决的方式结案。
原、被告作为同胞姐弟,在父亲离世之后,本应念及亲情,相互体恤和扶持,共同赡养年迈母亲。然而,在他们的父亲去世未及周年之际,便因财产分割产生纠纷,从而两相反目,诉至法庭,着实让人感到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