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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执法善意”催生“守法自觉”

■ 陈立民

8月1日起,我省将对大客车、7座以上载客客车、出租车、网约车乘坐人员(含后排乘车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法处罚。11月1日起,对其他私家车辆乘坐人员(含后排乘车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法处罚。与其他地方相比,江苏规定的罚款数额并不高,从政策出台到执行有一段时间,以便于百姓适应,可以说较为人性化。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数据显示,在正面相撞、侧面相撞和翻车情况下,安全带可使驾乘人员死亡率分别下降57%、44%、80%。现实中,前排驾驶员和副驾驶座位安全带使用率较高,而后排乘客很多并未养成系安全带的习惯。出台相关政策,引导乘客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对于预防交通事故、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非常必要。去年7月,江苏对不戴头盔骑电动自行车行为实施“升级”处罚。这一政策实施以来,头盔佩戴率大幅提升,佩戴头盔日益成为市民出行习惯。这说明,良好的管理有助于道路交通文明习惯的养成。

对道路执法和城市管理而言,罚款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罚款数额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关键要看能否切中公众“心理”痛点,获得社会广泛认同。以“安全带开罚”为例,小惩大诫、以儆效尤,目的还是为了增强市民的安全意识。再者,罚款作为诸多执法方式中较为简便易行的一种,也不能过度依赖,而要配合其他方式一起使用。比如,在实施之前的“窗口期”或“预备期”,切实做好相关的宣传,使自觉系好安全带成为社会共识;在后续实施中要有执法耐心和智慧,可参考首次不罚、首次轻罚、以学代罚等柔性化执法方式,切实贯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相信这份“执法善意”会得到公众的理解,进而催生出“守法自觉”。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位交通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一个新的规定,从出台、实施到成为市民行动自觉,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精准化执法,需要常态化实施,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监督和努力。事实上,安全带并非只和驾驶员、乘坐人有关,道路安全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人人知晓,个个尽责,才能让“系好安全带”成为行为自觉,让安全意识成为一种习惯。

——转载自《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