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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应急能力是抵御风险的应有之义

■ 孙敏

商务部一则通知持续刷屏。有关“鼓励家庭根据需要储存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的条文,引发社会关注。对此,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属例行发布,“基于今年秋冬季节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蔬菜价格波动上涨、新冠肺炎疫情多地散发、拉尼娜现象或将升级等情况,提前作出工作部署,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今冬明春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储为国计,备为民生。事实上,应对任何形式的风险挑战,拥有充分的物资供应保障是关键。无论是防疫,还是防汛、防灾,“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是应该遵守的基本原则。备的目的就是防,防的主要手段就是备。去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针对风险应对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处理急难险重任务能力,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随着秋冬季来临,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上升。这个时候,倡导居民提高应急管理意识,增加必要家庭储备,正是国家应急体系的必然要求。

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既会遭遇暴雨、台风等传统自然灾害风险,也面临气候变化、生物安全、网络攻击、公共卫生安全等各类非传统风险。“黑天鹅”“灰犀牛”既可以突然出现在一地,也可以瞬间蔓延至全球。面对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能不能准确识别、快速研判并有效应对,是检验一个国家和地区治理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尺。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认为,风险社会的风险是“平等主义者”,不分地域、阶层、国家、民族,具有开放性、广泛性特征。构建新型风险应对和危机治理体系,不仅需要政府主导,更需要全民参与;不仅需要传统的事中应激式被动治理,更需要科学的事前预防、预测和预警。

“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相互交汇,要求我们正视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不断提高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水平。只有统筹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才能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顺利推进。提高家庭和公民个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应该成为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应有之义。

——转载自《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