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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利率下调20基点,力度很大,那么已买房的,能同比调整吗?

在5月15日,央行和银保监会共同发文,《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对于房贷利率进行了下调,而且下调的力度还很大。其中对于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房贷利率都有了明确的下调要求,而且还给予各个地方商业银行以极大的房贷利率定价权限。

其实目的也很明显,那就是稳定房地产业发展,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活泼性,促进我国GDP的稳定增长。具体的政策其实主要是两点,那么它同已经购房的客户有什么样的关联?能让利率一起下降吗?

一、买首套房,不论是买新房还是买二手房的用户,申请商业房贷时,可以在目前LPR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20个基点,也就是下浮0.2%。现在5年期及以上的LPR的利率为4.6%,那么申请人最多可以拿到4.4%的房贷利率。

二、如果买二套房,监管部门允许各个地方的银行利率自律委员会,可以按照本地房地产现状,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自主确定辖区内各城市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也就说二套房在LPR基础上加基点,各个城市可以完全不一样。如果是一些热点城市可以加的多一些,反之可以加的低一点。

但是这对于已经购房的客户来说,已经不可能取消房贷再重新申请了。因为按照我国现在房贷的申请原则,只有在购房的时候才能够申请住房按揭贷款。如果取消了,即使全款提前还了房贷,然后再申请贷款,那也变成了个人房屋短期抵押借款,不属于房贷按揭产品范围了。

所以目前如果仅仅同房地产商签署了买卖合同,或者只向银行提出了申请还未审批,那么赶快从银行的信贷员进行联系。按照新进政策重新进行房贷申请。但是如果银行已经审批了,但是还没有放款,那么此时也可以同信贷员商量,修改贷款条件,尤其是利率约定。

如果银行信贷员不肯修改贷款利率,重新拟定贷款条件,那么此时立即书面表达,拒绝这家银行的房贷,重新找寻一家银行进行房贷的重新申请。现在已经不同于以前了,客户和银行的关系已经基本倒过来了,客户可以挑选银行,询问房贷业务的贷款条件。记住一定要书面拒绝,免除银行强行贷款的风险。那么那个时候如果还想让银行撤回,有可能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了。

不过对于已经买房的民众来说,房地产市场的活跃性会提升,有可能房价就稳定了,在一些热点城市还有可能出现上浮,所以卖房容易了,换房也更容易了,这可能是唯一带给已经有房的民众最大的好处。

 

知识链接: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 LPR)是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各金融机构应主要参考LPR进行贷款定价。

现行的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 。LPR市场化程度较高,能够充分反映信贷市场资金供求情况,使用LPR进行贷款定价可以促进形成市场化的贷款利率,提高市场利率向信贷利率的传导效率。

2020年8月12日,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和邮储五家国有大行同时发布公告,于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方式。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年1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7%,5年期以上LPR为4.6%。

(稿件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