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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公告
(2024年1月9日淮阴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淮阴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何喆同志为淮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接受陈张同志辞去淮阴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