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传杰 梁艳
“同学们,父母永远是最疼爱我们的人,有什么当面不好说的话,我们可以写在纸上、也可以微信、QQ交流,千万不要把自己封闭起来……”
春意盎然,绿意渐浓。3月15日下午,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官郭明璐来到位于东城开明中学的“彩虹桥”校园法治教育宣讲室,借助授课PPT,给140余名农村留守学生讲授《“倾诉,让亲密可以无间隔”——如何做好青春叛逆期的亲情沟通》。整个讲课,通过教育云平台系统,实时向全区中小学的同龄段的学生现场直播。
轻松自然的切入、图文并茂的讲述、诙谐逗趣的故事,不时走进同学们中间,开展亲切互动、解答困惑……不知不觉中,一堂40多分钟的法治课,让这些处于青春期的同学们,学到了很多想知道又充满困惑的知识。看着孩子们一双双专注、明亮的眼神,郭明璐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一次校园普法公开课,俨然让郭明璐这个未检检察官,化身成了孩子们心中的知心“璐姐姐”。而说起背后的缘由,郭明璐的心情不禁沉重起来。“晓晨的故事,一直让我思考,身为一名未检检察官,怎么样才能帮助那些正值花季的孩子,无忧无虑地憧憬美好的未来。”
晓晨和学校里其他很多同学一样,父母在外打工,收入颇丰,自小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衣食无忧,学习成绩也很好。可就是这样,晓晨居然因为一次盗窃而涉嫌犯罪。在与孩子的对话中,郭明璐找到了问题根源——“我就想知道他们还要不要我,想不想我坐牢”。
“对于青春期的孩子,来自父母亲情的温暖,更甚于物质的关爱。”郭明璐耐心的跟晓晨父母沟通,考虑孩子主观恶性较小也未造成严重后果,母亲也表示回到学校周边找工作,便于照顾晓晨的学习生活,做好帮教、引导,最终对晓晨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有了妈妈的陪伴,晓晨的性格越发变得阳光开朗,学习愈发努力,半年后考上了理想中的重点高中。
璐,美玉兮。身为一名未检女检察官,郭明璐正是怀着一颗美玉般的护蕊爱心,走进校园精彩开讲普法知识,用情办案呵护花季人生,为一个个像晓晨这样的涉罚少年的健康成长铺设起了一条人生“彩虹桥”。2017年以来,牵头启动“彩虹少年”关爱工程,组建覆盖全区的志愿者网络,形成了彩虹少年活动中心、关爱基地、APP网络平台、校园法治宣传等相互支撑、互为补充的涉罚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帮教体系,成功帮教59名涉罚未成年人,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声情并茂、娓娓道来,比专业的解说还专业,让我们对‘彩虹少年’关爱工作有了更直观的认识!”2018年10月,在全市关爱未成年人工作现场会上,郭明璐就开展“彩虹少年”关爱工程的现场解说,让参加会议的最高检相关部门领导、少年司法专家和社会各界纷纷点赞。
护蕊有“璐”,灿若花开。郭明璐先后荣获江苏省检察机关未检比武和PPT技能竞赛“业务能手”称号,被评为淮安市“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淮安市“巾帼建功标兵”;办理的多起案件,被上级检察机关评为精品案例。2018年,个人两次荣获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