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静 吴静
3月20日,江苏省高级法院对2017年度全省法院“优秀庭审”评选结果予以通报。这是在最高法院组织开展的首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评选结果的基础上,依据评审专家组对江苏参评庭审的评分情况,将其中的35场庭审确定为“优秀庭审”,区法院的一场庭审在列。
该院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庭审”的案件,是原告刘某某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和行政赔偿,于2017年7月25日立案,由院长尤铁梅担任审判长、副庭长孙亚峰和人民陪审员张军组成合议庭审理,2017年8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前,合议庭进行了充分的准备,拟定了庭审提纲;庭审中,从法庭调查、争议焦点归纳、法庭辩论等环节,进行了规范有序的驾驭,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庭审后,依法作出了判决。原告刘某某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淮安市中级法院维持了原判决。
接到通报后,区法院将组织全体员额法官观摩学习,包括此案在内的全省法院“优秀庭审”,以学习优秀查找自身庭审的不足,以“开好庭”推进岗位练兵,将开好每一个庭作为打造高质量司法的源动力。同时,该院将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除了法律规定不能直播的案件外,庭审一律在网络上直播,持续提升庭审质量和法官驾驭庭审能力,不断促进庭审、文书等工作的规范化和优质化。